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0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《承租共有物,扣繳義務人應按各共有人之持分比例分別開立扣繳憑單,以利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申報綜合所得稅!》 |
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依財政部71年2月2日台財稅第30682號函規定,不動產屬共有其租賃所得應按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計算,課徵綜合所得稅。 該局說明,甲、乙二人共有房屋一棟,於108年度由甲君立契出租給A公司一年租金120,000元。A公司開立108年度租賃所得扣繳憑單時,將租金給付總額120,000元全數開立予甲君,甲君亦據此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。乙君因未申報,案經該局依據甲、乙各持分比例1/2予以歸課租賃收入各60,000元。並請A公司更正甲、乙2人之扣繳憑單金額。 該局提醒,扣繳義務人承租共有物給付租金時,應正確按各共有人持有部分分別開立扣繳憑單,以符合規定。 |
《賦稅》2021-02-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