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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0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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賦稅剪報

《營利事業捐贈善款或物資應注意事項》
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並提昇企業形象及知名度,常見以捐贈善款或物資予機關或團體,熱心社會公益之餘也要留意捐贈費用認列之相關規定。

該局說明,營利事業捐贈善款或物資予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之教育、文化、公益、慈善機關或團體者,依所得稅法第36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9條規定,以不超過所得額10%列報費用,列報時應檢附之原始憑證及認定方式分別說明如下。
1.捐贈標的-現金時,捐贈之原始憑證及認定方式為受贈單位出具受領金額之收據或證明。
2.捐贈標的-物資為購入物品時,(1)購入供作贈送之物品應取得統一發票或普通收據,並以購入成本認定捐贈金額。(2)受贈單位出具受領物資之收據或證明;物資為以本身事業產品、商品或其他資產贈與時,(1)應於帳簿中載明贈送物品之名稱、數量及成本金額,並以產品、商品或其他資產之帳載成本,認定捐贈金額。(2)受贈單位出具受領物資之收據或證明。

該局進一步說明,營利事業若捐贈現金或物資予各級政府機關,則可全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,不受金額限制,至應檢附之憑證及認定方式與上述之規定相同。如仍有不明瞭之處,可至該局網站(網址為https://www.ntbna.gov.tw)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洽詢,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。
《賦稅》2021-02-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