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      

  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0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

即刻行動! 電話:02-27510306 傳真:02-27401817 信箱:service@nexia.com.tw

賦稅剪報

《被繼承人遺有未成年子女,遺產稅扣除額這樣算》
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子女,納稅義務人辦理遺產稅申報時,依財政部公告,113年發生之繼承案件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,每人可列報新臺幣(下同)56萬元,有未成年子女者,尚可依其年齡距屆滿成年年數,每年加扣56萬元。此外,民法規定之成年年齡已由20歲下修為18歲,自112年1月1日起發生之繼承案件,未成年子女加扣扣除額年數計算至18歲。
該局舉例,被繼承人甲君113年間死亡,遺有19歲兒子乙及12歲女兒丙,乙已成年,僅能扣除56萬元;丙因距離18歲成年還有6年,每年可加扣56萬元,所以扣除額為392萬元〔56萬元+56萬元×(18歲-12歲)〕,甲君遺產稅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合計為448萬元(56萬元+392萬元)。
該局提醒,納稅義務人申報112年1月1日起發生繼承案件之遺產稅,其未成年子女扣除額成年年齡已下修為18歲,另113年起發生之繼承案件,是項每年可加扣金額由50萬元提高為56萬元。
《賦稅》2024-02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