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0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《自114年起,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發生折讓由賣方開立折讓單並依限上傳》 |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自114年1月1日起,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經買賣雙方合意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、進貨退出或折讓等情,應由賣方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「銷貨退回、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」(下稱折讓單),並依限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。 為健全電子發票資訊完整性及考量賣方營業人已具資訊能力,為期事責一致,財政部修正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」第20條之1規定,使用電子發票營業人嗣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、進貨退出或折讓等,折讓單由賣方營業人負責開立與上傳;另為考量營業人需配合修正電子發票開立系統與帳務處理期程,訂定輔導期自114年1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(為期6個月),輔導期間賣方營業人未開立折讓單或未依限據實傳輸存證者,得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之2規定處罰。 中區國稅局提醒,輔導期限將屆,請營業人儘速完成修正相關系統與調整帳務處理流程,以免輔導期屆滿後(即自114年7月1日起)發生逾時傳輸存證而受到處罰。 |
《賦稅》2025-05-29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