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0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| 《低價出售股權 小心視同贈與》 |
|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,未上市(櫃)公司股權移轉如以明顯低於資產淨值之價格出售,而未能提出足以影響售價之客觀因素證明者,差價部分將視為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,應依法核課贈與稅。 該局近期查獲,納稅義務人甲君於114年2月11日以每股10元出售未上市櫃乙公司股權100,000股,惟經依乙公司出售時之資產負債表計算每股資產淨值為250元,實際股權價值為2,500萬元,與甲君出售價格之價差高達2,400萬元,經國稅局認定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,係屬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5條第2款規定,以贈與論之情事,遂通知甲君於文到10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或提出非屬贈與之證明,甲君已在通知期限內完成申報,並繳納贈與稅額215萬餘元。 該局提醒,民眾出售未上市(櫃)公司股權時,請留意交易價格是否低於資產淨值,避免涉及以顯著不相當代價讓與財產,遭國稅局認定視同贈與而補稅及處罰。 |
| 《賦稅》2025-12-2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