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日正係於84年3月間加入世界排名十大之NEXIA INTERNATIONAL國際會計師聯盟,期望能對客戶作更長遠、更廣泛、更高品質、更具價值之專業服務。目前,日正在台灣全省共有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彰化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等據點,擁有25位會計師及400餘名訓練有素之專業人員,依客戶之需求,提供迅速、便捷且高品質之服務。
| 《出售房地與房地遭法拍,房地合一稅申報期間起算日不同》 |
|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個人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、土地,不論自願或非自願出售(如遭強制執行拍賣),也不論是否有所得或取得拍賣價款,皆應於「交易日」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房地合一稅,以免錯過申報期限。 該局說明,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,出售房屋、土地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交易日,但如該房屋、土地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,依強制執行法第98條第1項規定,買受人自領得執行法院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,取得所有權,因此交易日為「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」。 該局舉例,甲君於113年8月1日取得A土地,因無力清償債務,經法院強制執行拍賣,拍定人乙君於115年3月18日領得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,115年4月8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,甲君應自115年3月19日起算30日內,即115年4月17日前申報房地合一稅,而非自115年4月9日起算30日。 房地合一稅自105年1月1日實施迄今已逾10年,仍有部分民眾因不諳規定而未依規定申報致遭處罰,該局提醒民眾,房地合一稅不論交易有無所得,均應依規定於交易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申報,但須留意不動產遭法院拍賣之交易日為「拍定人領得權利移轉證書之日」,倘因疏失而未申報,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,自動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,以免受罰。 |
| 《賦稅》2026-06-02 |